我市获批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
试点时限2017年3月~2019年3月
日前,知识产权局印发 《关于确定新一批知识产权强县工程、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、试点县(区)的通知》(国知发管函字〔2017〕36号),我市被确定为2016年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(区),是本次全国获批66个县(区)之一,试点时限自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。
近年来,我市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,积极完善管理和服务体系,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培训,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提高产出质量,加快成果转化运用,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得到大幅提高,为区域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动力。2016年,全市申请受理4510件,其中发明申请1616件,发明授权275件,万人发明拥有量23.31件。
下一步,以实施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作为契机,我市将从健全体系、完善机制、推动创造、促进转化、强化保护着手,将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,增强自主创新能力,推进创新发展,在支柱产业、特色产业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