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金罗

作者:     点击:1016    发布时间:2016-04-05

    陈金罗,1938年出生于江苏扬中;1959年至1965年,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(因身体原因休学一年),毕业后被分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工作;1975年,因机构改革,调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;1978年调到民政部政策研究室工作,其间多次参与民政管理工作和法律法规的草拟工作;1986年底,赴井冈山挂职锻炼,任永兴县县委副书记,结束回部后负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结社法》和《社团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起草工作;1989年,任民政部社团管理司司长,直到1998年10月光荣退休;1998年北大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成立,陈金罗任执行主任,并被北大法学院聘为客座教授;此后,陆续参与了《民办学校促进法》、《中国慈善法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,并出版了《中国非营利组织法的基本问题》、《中国非营利组织法律模式论文集》和《非营利组织法专家建议稿》等书。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之际,因其对宪法学科发展做出的贡献,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向他颁发了“北京市杰出宪法学家荣誉证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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